收集资料学习了解深圳市今年的城市更新政策,将陆续整理相关资料,与大家分享。年深圳城市更新政策变化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细化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一)细化项目确权问题
1.深圳各区都对项目确权问题进行了细化,对无证物业、有证物业、加建物业等的处理办法给予明确。直接根据股份公司及实际权利人对无证物业进行确权,直接将有证物业确权到证载权利人名下,对加建物业的确权,则各区有不同的规定。如龙岗区就将加建物业确权到加建物业所在物业权利人名下。
2.对一些合作建房比较多的项目,则需要先清退合作建房人,才能和股份公司谈拆赔。
3.如证载权利人和实际权利人不符,则需要通过项目腾挪完成拆赔。
(二)细化行政调解规则和程序
1.加强了相关部门介入城市更新项目的拆赔调解。
以上为实际案例
2.优化行政调解程序
龙华区的城市更新拆赔调解程序(图片源自网络)
(三)实施城市更新预告登记
目前,罗湖区可以对签了拆赔协议的物业进行预告登记。相信其他区也会对预告登记流程进行明确。在签拆赔协议的时候,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可以在拆赔协议中对预告登记进行明确。
二、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城市更新的重视
制定工业上楼政策
1.工业上楼政策突破了很多既有政策规定,盘活了很多工改类项目,但利润率也相对较低。工改类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该政策。
2.工改类项目中,管理部门开始对产业有要求,要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要提前锁定产业,并保证项目开发成功后的产值或引进数量。
三、加强对国央企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
加大对国企、央企收购并购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国企、央企对民营企业进行纾困合作,对民营企业有关城市更新项目进行收并购。(注:在和国企、央企谈判中,它们要求比较高,条件苛刻,合作难度是比较大的。但是国企、央企做为“亲儿子”,它们介入城市更新项目后,在和管理部门沟通过程中,它们进行工改居或者提高容积率则相对较为容易,这一点是民营企业是无法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