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支持取消物业费#
近些年随着房地产的飞速发展,不少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也日渐突出,双方针锋相对甚至武力相向的新闻也见诸报端。针对这类问题,国家多次以立法的形式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进行规范和制约,地方上街道办也多次就这类矛盾对双方进行协调和沟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毕竟治标不治本,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依旧处于比较突出的局面。
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能是为所在楼盘业主提供合乎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整治、水电能源费用代收等,相当于业主管家职能,并向所服务的业主收取一定的费用。不可否认的是,国内一些知名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水平方面做得还是很不错的,赢得了众多业主的一致好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然而,相当一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尤其是一些规模小、资质不齐全的小微型物业管理企业,不但缺乏服务意识和契约精神,而且完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为了一己私利置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于不顾,不少业主吐槽物业“干啥啥不行,收费第一名”,是这类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水平的真实写照。近些年,社会上呼吁取消物业、实行业主自治的呼声越来越高,这种呼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矛盾,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白热化阶段。
事实上,有些小区已经取消了社会化的物业管理,实行由业主自己管理的自治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良好效果,广州有个小区,取消物业实行自治以来,不但小区的环境风貌焕然一新,而且小区的广告位出租产生的收益,除了维护小区的日常开销之外,盈余部分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全体业主。当然也有不少小区取消社会化物业管理之后,整个小区陷入瘫痪状态: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大门形同虚设,居民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等。
是否取消物业管理,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是各有利弊的。取消物业呼声产生的根源,在于物业管理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和业主的合理需求不配佩,一些物业管理企业自身或所雇佣人员存在着涉黑涉恶的现象,不但没有给业主提供服务,甚至给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
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建议从以下几点入手,二者之间的矛盾将会缓和很多。
首先,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物业管理企业的退出机制,对现存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优胜劣汰,遴选一些资质齐全、服务水平高的物业管理企业供业主选择。
其次,街道、社区应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有条件的小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下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进行监督,同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充分尊重业主的合理诉求并给予及时、合理的解决。
当然,业主也应依照双方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等各项合理费用,不能以物业服务差等理由恶意拖欠甚至拒缴费用。有问题和诉求可以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维权,拖欠和拒缴费用行为,法律方面也是不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