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走物业,小区自治?
我以为应该具体小区具体分析!
确实有些小区适用于这种模式,引进了物业反而效果不好。
这种小区一般都小,1-2座楼。
多为同企业宿舍,大家多年来同气连枝。
小区不大,管理难度相对也就低,没有那么复杂。
业主少,讨论事情也就容易达成共识。
决策的效率与人数成反比,那些动辄就是上千户甚至几千户的大社区,想达成个一致,能讨论个三年五载。
业主来自于一个单位,现实里就有联系,没有外来户就单纯,容易形成合力。
普通的商品房社区则不然,大家来自于五湖四海,平时鸡犬声相闻老死不往来。
遇到事情很难达成一致。
而且最重要的是:小区内有一位或几位既有威望又有责任心,更要有能力的业主!
为什么要强调能力,因为小区自治之后,业主大量的问题需要自治委员会能够给协调解决。
自治委员会毕竟不是什么正经八百的组织,办起事情来肯定会遭遇掣肘。
光有威望和责任心却没有能力,解决不了问题,以后业主与自治委员会矛盾就会越来越大。
因此小区自治对于大多数小区而言,只是一件看起来很美的事情,一旦实践恐怕事与愿违。
至于取消物业……叫喊几声图个痛快就是了……
真取消了物业,从现在曝光的情况看,似乎大多都是陷入困局,最终还是要在政府主持下再选聘一家,小区工作才恢复正常。
现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并不是像早些年那样雇佣个老头看看门,雇佣几个保洁扫扫地那么简单。
设备需要定期的巡视和维护。
绿化需要浇水,除草。
很多时候各部门会有一些工作需要配合,比如疫情。
还会有各种检查需要应付。
举个例子,就说监控吧。
小区要不要中控室?
不要中控室,丢了东西就会有业主有意见。
有了中控室,那么标配8个有证书的保安是规定。
这种保安可不是随便给个元钱就可以雇来的一个的。
北京有证书的中控室保安,少说一个也要-元月薪。
一年下来,他们八位的薪水就不会少于40万……
少俩行不行呢?
不行,排不开班儿,一般中控室都是四班三运转!
否则就是违反劳动法了……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还是需要有个专业物业来处理的。
可是现在物业越搞越像管理机构,甚至越来越像黑社会,业主怎样才能真正成为业主?
难道是成立业主委员会?
在此我正告有这个想法的小区,趁早打消这个念头!
你们就算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其结果也只会是头上多个管你们的组织……
结果无非是三种:无所事事,自己贪腐,汇合物业合法贪腐。
而且很可能是三种可能互相结合,比如汇合物业贪腐:物业后面再有了业委会做背书,那么怎么胡作非为,就都是合法的了!
因为业委会代表业主,表示同意了!
你的意见只能代表你自己,业委会却是代表2/3的业主……
哭都找不到庙门!
曾经有一期节目里业主要求业委会主任公开账目,业委会主任理直气壮回怼:你没有资格查我的账。
北京西郊曾经有个全市数一数二的高档社区,业委会前主任带着公章招摇撞骗达十年之久。
前两年业主才刚刚用尽办法,通过法院夺回了小区的管理权……
此时这个曾经的高档社区,已经残破不堪,房价也处于同地区的低档位置了。
奉劝那些惦记搞业委会的慎重。
对那些拼命鼓吹成立业委会的人,也要多些了解,人心是世界上最复杂不过的事情。
那么是否就拿嚣张跋扈的物业,没有一点办法了?
不是!
这个办法,其实就是由业主大会授权社区对物业进行管理!
现在物业管理的问题,是业主人数太多,无法作为雇佣主体行使自己的权力!
必须有第三方的权威机构,能够代替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处罚甚至解聘!
这个第三方机构,是且只能是政府最基础的管理部门:社区!
现在负责任的社区,都是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对物业工作提出各种改进意见。
问题是社区没有居民的授权,无法在合法的情况下制约物业,就形成了物业对于社区敷衍了事的情况。
你说你的,我干我的,客客气气,坚决不改。
改进那是要花钱的啊,你社区老维护业主让我花钱,这可不行。
结果就是社区说了不算,物业阳奉阴违。
你还别说多了,说多了物业还不给社区面子了。
在物业眼里:配合是人情,不配合是本分……
结果就是业主有权力,没法使用。
社区想帮忙,没有权力。
因此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授权社区作为雇佣主体对物业进行监督处罚,是唯一可行之道。
大家可以看一看商业地产,哪家物业公司敢和甲方滋毛炸刺?
因为甲方作为雇佣主体,在合同约定上对乙方可以做到绝对的制约,动辄就让乙方偿付违约金。
因此由业主大会授权社区管理物业,重新签订完善的物业合同,是解决物业为所欲为的关键一步!
这一步走好了,满盘皆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