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每个业主都必须面对的问题,但是你知道吗?有些物业公司为了多收费、少服务,会在8月下旬这个时间段,散播一些谎言,误导业主,让他们交更多的钱,或者放弃自己的权利。
因此,若是8月下旬起,大家发现小区物业在散布这“5大谎言”的话,一定要注意了,建议大家一个都别信,同时也要学会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谎言1:预计得多缴纳物业费
有些物业公司会在8月下旬给业主发通知,说是因为新的一年要开始了,所以要提前收取一年的物业费,或者说是因为物价上涨、成本增加等原因,要提高物业费标准。
大家要记住一点:这些都是业务的谎言!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应当按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收取,经业主同意,也可按季或年度收取。”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不能擅自预收超过一年的物业费,也不能擅自提高物业费标准。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拒绝交纳,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谎言2:业主无权过问物业费
有些物业公司会对业主说,物业费是他们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的事情,与业主无关,业主只要交钱就行了。
殊不知,这类无理无据的说辞,也是属于物业的谎言!
根据《民法典》第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有义务向业主公开和报告物业费的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和评价。如果你发现物业公司不履行这一义务,你可以要求他们公开,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谎言3:物业可随意提高物业费
有些物业公司会对业主说,他们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服务水平随时调整物业费标准,并且不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
如此“虚伪”的言语,自然这更是谎言!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个条例说明,物业公司不能随意提高收费范围和标准,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如果你发现物业随意提高物业费,那就可要注意了,这是违规的。
谎言4:业主不得拒交物业费
有些物业公司会对业主说,如果他们不按时交纳物业费,就会被视为违约,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要求他们赔偿损失。
当然这也是一个谎言,交不交物业费,是属于业主的权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违约金。”
这个条例说明了,物业公司只能要求业主支付逾期违约金,不能要求他们赔偿其他损失。因此如果你发现物业公司威胁你或者诉讼你,你可以据理力争。
谎言5:拒交物业费,物业可停水停电
有些物业公司会对业主说,如果他们不交纳物业费,就会影响整个小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向他们提供水、电、气、暖等供应。
其实这个,算是物业撒过最大的谎言!
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以未收到或者未足额收到物业服务费为由,停止或者限制向部分或者全部业主提供水、电、气、暖等供应或者其他必需的公共服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这个规定明确指出,物业公司不能以拒交物业费为由,剥夺业主的基本生活权利。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救济。
文末总结
作为合法的业主,我们有权利享受优质的物业服务,也有义务按时交纳合理的物业费。
但是,我们也不能被一些不良的物业公司欺骗和侵犯,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在百度有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