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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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关乎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物业与业主之间都存在着或大或小的矛盾与摩擦。不过,这一困局即将打破!
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从年8月1日起施行。这其中,很多条款涉及百姓切身利益。
那么,对于《条例》的出台,业主们是如何看待的呢?7月28日,中国吉林网走进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街道银融社区佳园小区,听听这里的业主以及社区工作人员有什么话要说。
居民:《条例》“接地气”解难题
“我在佳园小区住10多年了,多年来,我们的幸福生活离不开社区的帮助。小区有几年被物业弃管了,最终是在社区的帮助下,引进了物业,帮助我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一步一步走向正轨。”业主康玉认为,《条例》要实施了,对老百姓而言是件好事,职权下放到街道、社区,能够更加方便地监管物业,为小区居民服务。
康玉说:“《条例》对困扰居民已久的高空抛物、遛狗不牵绳等问题,都做了规定,这些行为都将受到处罚。可以说,《条例》非常接地气,条款内容跟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今后,也能约束大家提高自觉性,逐渐地减少矛盾,共同打造美好家园。”
老住户张素芬对中国吉林网说:“年,佳园小区建成我就住了进来,我是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平时负责处理一些小区业主们反映的问题。《条例》的出台,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工作都有指导意义。”
了解到《条例》规定,物业如果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经营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都应当向业主公开。
张素芬表示,有了这么详细的《条例》,对业主来说也是给予了法律保障。如果小区以后有公共收入,业主委员会也会监督物业公示,让小区业主清楚、明白。
当中国吉林网询问物业是否存在业主不交物业费就采取强制手段时,“我们与物业相处得比较融洽,也存在几户拒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还是很积极地在协调,问明白是什么原因不交物业费,并且就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业主孙志成说道。
孙志成表示,对于《条例》,他也认真地看了,对无物业小区管理做了明确规定,防止出现弃管小区,这对老旧小区的业主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力的保障。
社区:更精准的服务为民生“兜”好底
银融社区副书记付跃清表示,小区下辖10个小区,其中,只有两个小区有物业,其他小区由社区代管,工作量很大,以往社区由于没有监管和执法权,处理问题非常棘手。
《条例》出台后,将更加明确地为社区人员指明工作方向和重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更精准化地为居民服务,做好民生的“兜底”工作,让居民在社区中生活得更加美满幸福。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高畅陈志文/文/图/摄冯云鹏/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