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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业委会物管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年5月1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物业管理明确被纳入社区治理体系。一年以来,全市各个街道累计成立约个物管会、近个业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从11.9%增加至90.1%,党的组织覆盖率由25.2%增加到98.1%,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这是从0到1的突破。

4月26日上午10点30分,昌盛园一区16号楼边,一场棋局在两位老伙伴间进行着。“过去,这里全被围墙圈着,门口写着一行字:非本院车辆、人员禁止入内。”许顺新回忆。

位于昌平区城南街道的昌盛园社区,是一个大型的连片式老旧小区,21个小院、40栋住宅楼内,住着户居民。由于分期开发、产权分散等历史原因,昌盛园社区渐渐成为一个围墙林立、违建遍地、停车混乱、居民投诉多的“头疼”社区。

“从年建成算,昌盛园这名字喊了20多年,人心却很涣散。”城南街道工委书记李建忠说,年7月,街道将昌盛园定为物业提升的试点,“这里矛盾最集中,它能干好,所有老旧小区都能干好。”

怎么干?《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给出法律依据。条例第十七条明确,像昌盛园社区这样已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住宅小区,可结合实际需要,征求业主意见后重新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实地摸排后,我们决定从根上入手,‘21合1’,在党建引领下将21个小院整合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再引进统一大物业。”李建忠说。

在征得居民同意后,仅用61天,多年的围墙和违建被拆除,腾出的约2万平方米公共空间将用于建设健身步道、景观廊架、儿童活动场等。“大伙儿就等着物业公司早点进来。”许顺新带着期盼。

从绕圈找车位到停车有秩序,从失管弃管到维修不再难,从垃圾成山到枝繁叶茂,随着《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众多居民切实体会到物业服务的内涵。经统计,一年以来,本市物业服务覆盖率已由64.1%增加至93.7%,党的组织覆盖率则由25.2%增加到98.1%。

而对于紫金长安社区的户居民来说,物管会委员和“物业管家”,都是过去一年来出现的新角色。“紫金长安虽不是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居民对物业类问题的诉求却很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史玉良说,年10月,紫金长安社区物管会成立,破解的第一个难题,就是规范小区广告公共收益账目。“15年来,小区广告公共收益总额超千万,有居民反映存在账目不清、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社区党委和物管会一起约谈物业公司,正着手引入第三方审议账目。”

物管会,这个由《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提出、为那些难以成立业委会的社区提供的另一套方案,成为首都社会治理的一次创新。经统计,一年以来,全市累计成立约个物管会、近个业委会。

“新组建的物管会和业委会,在老旧小区改造、选聘物业公司、物业费调整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小区共同事项‘有人管’了,这也说明基层治理的重要性。”北京市住建委二级巡视员赵成说。

从修无定法到守矩得法,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细化落实,真正建立起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的28个配套文件的初稿已起草完成,正提供给基层先行先试。同时,针对居民投诉的物业类突出问题,也将展开专项治理,集中攻坚。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赵莹莹

编辑王琼

流程编辑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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