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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问政
本报8月2日《党报问政》栏目刊发桂花城小区地下停车场闲置一文后(原文链接:党报问政
有车库为什么不给业主用?“阳光车库”何以闲置4年?),市房产局高度重视,当日便召集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以及业主三方代表,商讨解决办法。靠近车库的业主代表表示,愿意租赁车位,希望能尽快开放地下停车场。
闲置的阳光车库
物业企业代表:
物业企业代表表示,小区停车难有物业管理不力的原因,也苦于部分业主不配合。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协调、管理力度。
开发商企业代表:
开发企业代表称,地下车库是考虑到小区车位配比不够,后期变更规划设计而改建的。当初拟以租、售方式开放。由于开放地下车库,需要添置设备、增加若干管理人员等,开发企业在年11月15日至年4月6日期间,就地下车库车位租售事宜,在小区张贴公告,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开展登记,但当时仅有10位业主进行了登记。鉴于此种情况,如果开放地下车库,将严重收不抵支。
开发企业代表建议,将地面停车位和地下车库统筹考虑,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综合考虑业主意愿,收取停车费。
市房管局:
在听取三方意见后,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要求:第一,地下车库是商品住宅规划建设的公共配套工程,应无条件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二,开发企业要立即开始筹备开放地下车库的准备工作,物业企业要全力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力争9月份开放启用;第三,物业企业在停车管理服务上,要加强巡逻和引导,确保小区内道路畅通。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对物业服务、停车收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业主公共意识提高,共建和谐宜居小区。市房管局相关职能科室近期将组建工作专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力争“阳光车库”早日成为舒心车库。
全媒体记者:魏明
编辑:刘丁维
编审:向东宁
出品: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