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5月15日报道,北京朝阳新天地小区物业要求小区业主一次性缴清36年的停车位租赁费用,共计35万元。月底前无法一次性缴清的短租业主,小区将在有长租业主需要车位时,强制要求其让出车位。
5月15日,新天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我们会把月租业主本月的租金退还,当月把车位转给长租的业主。因小区内车位极少,无法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该工作人员表示,小区车位属于集体产权,现由物业管理出租其使用权。至于为何有此规定,物业仅表示一次性租出去,省去很多麻烦。
长租租金不降反涨
小区内的一名业主张女士表示,她无法接受小区的新政策。有一个原因是,办理车位长租所花的车位费不降反涨。合同期延长,但36年的租用价,相比目前贵不少。租金不降反而涨,这让我们更不能接受。张女士介绍到,此前小区内一个车位年租金为元,如果按原价算,36年需27万余元。
但5月6日她接到小区物业电话称,当有长租业主需要时,小区将取消短租业主的停车资格,强制让车位给长租业主。如果需要长租就得缴清35万元,获得车位使用权共36年。此外,物业还推出优惠套餐,如果三家一起团购36年车位使用权,每家只需交25万元。
侵犯业主利益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意味着36年中超出的16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若小区长租业主愿意签订长租协议,应附件相应的条款规避风险。
小区内另一名业主王先生称,小区内的车位的确严重不足,他不愿签订长租协议,也并未在小区短租,因为小区的停车位租赁费太贵了。我车停在附近的停车场,价格每个月块,一年才块,而小区内一年块,外面小区租的便宜多了。
也有业主谈到其他的问题,如果自己签订长租协议,一次缴纳35万元,那我搬家、卖房怎么办,钱是否能退回,是否会多添争执,他们表示担心。
张女士说到,如果拒绝一次性缴纳36年的租金,我们就随时面临没有车位的情况,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张女士认为,物业此举是无视业主的利益。
涉嫌以租代售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对于小区内停车位相关事宜,《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调整居住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收费价格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吴立宏谈到,该小区物业推出的协议涉嫌以租代售。
若不与小区业主商议并征得同意,未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居住小区停车收费价格,违反此规定的相关责任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