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业服务不到位迟迟未改进,海景文苑二期上千户业主组织投票(引题)
物业换不换业主说了算(主题)
今晚报记者狄慧
河西区海景文苑小区二期自年12月交房入住以来,因精装修保修问题的沟通、地库交付、小花园绿化和规定的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业主代表多次与物业沟通,却迟迟得不到解决。从今年3月起,业主自发联名完成更换物业公司的投票活动,经过四个月努力,近日投票结果出炉,最终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业主大会于6月30日至7月5日召开,共计户业主参与表决投票,其中同意票张,不同意票71张,弃权票38张,随大流51票。此次业主大会符合‘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的规定。”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个结果是大部分业主的心声。在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前提下,能够联系到上千户业主,不仅有热心志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挂甲寺街道和海景雅苑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
为什么要组织物业选聘?张先生向记者说出了原委。海景文苑小区分两期分别开发,一期洋房物业费是3.8元/平方米、高层是2.7元/平方米,二期公寓是4.5元/平方米。物业公司承诺服务标准超一级,但实际服务情况二期业主并不满意。“公共设施维护没有做到位,绿化带都秃了,坏死的树木未补回,物业费花费一直未公示,小区停水、供暖异常均未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小区车辆管理混乱。”业主按照物业服务标准一一进行对照并给物业提出整改要求,但物业迟迟没有改进。“我们对物业公司彻底失望了,这才发起联名活动,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业主葛女士说。
二期居民共户,无论是成立业委会还是开业主大会都要大家一起参与,人数多,操作难度大。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全体业主的20%联名即可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进行更换物业的流程。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由居委会代执行业委会职责。刚开始,只有3名业主发起联名,很多业主觉得没有业委会,联名这个事不靠谱,但经过热心业主不断讲解法条法规案例等,越来越多的业主加入进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