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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现在几乎已经成为敛财不作为的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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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十年前,是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都是街道直接管理,因为当时没有所谓的社区,一个乡镇就那么一两个小区。街道是有这个能力管理的,但是结果如何呢?当时是属于行政管理的小区,基本都是单位集体和街道合作。然而,没有单位管理的小区,半个月一次垃圾清运,小区杂草丛生,蚊虫蚁蝇满天飞。找到街道时,街道一句话“工作忙,管不到这些”。

物业公司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为了解放街道的责任,从国外引进的物业管理模式。不过,由于国情不同,导致物业管理模式到了国内成了利益集团的利益输送。所以,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纵然有主管单位,也会导致业主投诉视而不见,物业公司变本加厉,物业现在已经成为敛财不作为的代名词。

什么叫业主,主就是主人,现在反了,物业公司反而成霸主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有些社区反而成了他们的帮凶,总之,利益驱使使然。哪个物业服务企业是通过业主选聘的?都是开发商安排的,他们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业主的公摊面积上,如何想方设法的收取更多的钱,而且收的费用是不向业主公开的。至于物业做的保洁、安全、维护维修等工作,都是业主硬性必须要交钱的。

现在有很多业主们都在反应物业公司太黑,是现阶段的社区二老板,想要取消物业。现在的物业很多都是合伙共建,承包,共享小区人被迫生活于水深火热的生活之中。不过压迫终有反抗,有明也有暗,真理会有的!其实物业很多工作完全可以外包,类似硬件维护之类的,国家出台一条指导性文件就行,根本不用物业去吃多一手。物业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就应服务于业主,而不是管理制约性质的机构来制约业主管理业主。如果只是服务,就应存在,如果是制约业主和管理业主就应取消物业。

物业服务应该有一种类似于售后的评价机制,每个季度或者半年或者一年的时候就请业主们进行打分评价,扣分项要有充分证据,评价达不到标准当年物业费应全体打折,连续不达标就应该取消物业的服务资格,小编觉得这应该是目前物业最缺少的一样监督!

不过其实物业的存在还是有那么一些必要性的,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住宅小区,物业就是一道规章制度,把小区管理得井井有条,小区的水电,卫生,安全,各种杂七杂八的事需要人来管,对于业主来说,无利的事没人会去做,即使做了,也坚持不了多久。

之所以会有人讨厌物业,甚至建议取消物业,那是因为很多物业的办事不利,服务不到位,身在其位,不思其职,其实大多数物业都还是好的,只不过我们没那么幸福遇到而已。物业本来是给业主提供服务,但现在好多物业与业主本末倒置,拿着业主给的俸禄却刁难业主!其实如果居民素质都提高的话,物业要不要都已经无所谓了,互相监督不就好了嘛,不过这个就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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