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环境差?保安态度不好?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物业不作为的情况下,这物业费换谁也不愿意交啊!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能否酌情不交或少交物业费呢?答案来了!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现实生活中,物业纠纷时有发生,业主往往对服务不满意,认为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标准,没达到预期效果,因此不想交物业费。而物业方会觉得物业已在能力范围内尽到安保、绿化、管理等义务,业主不能全盘否定物业的付出,更不能拒交物业费。
如果业主能拿出物业服务不完善的证据,法院会支持其免交或减免物业费的诉求吗?
答案就在案例中
张三、李四等人先后入住某小区,此前业主委员会已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某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事宜,并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标准进行了明确,包括公共设施及绿化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部分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管道疏通;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等。同时还约定业主应按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
其后,张三、李四等人因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长期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遂提起诉讼。张三、李四等人提交了物业服务不到位的照片及视频,承办法官也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物业公司管理过程中存在不足,如卫生不达标、擅自承接外墙广告、楼道墙面脱落未修补等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虽在管理过程中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也完成了一定的物业服务,张三、李四等人不可以拒付所有的物业费。最终判决张三、李四等人酌情支付尚欠物业费的一半。
业主违约不支付物业费?
法律规定了,物业服务方应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及管理,如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部分等;而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方支付物业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物业公司与业主会签订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只要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订立生效,就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同理,业主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对该小区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如果物业公司按约履行服务和管理义务,单个业主以其未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为由拒交物业费,法院不予支持。
反过来说,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承担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到位的责任;而业主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也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需要明确一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并不等于没有服务,发生此类纠纷,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酌定降低物业公司收费等级服务标准,部分服务的物业费业主还是要掏的。
另外,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违约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维护权益看这里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涉及小区的方方面面,评价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与水平的好坏,应综合整体情况,仅凭一时的局部情况强调物业公司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不建议业主以拒付物业费来对抗物业公司,觉得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与其协商、督促整改;也可以固定证据,提起诉讼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业主不交物业费的,也不建议物业公司以强制停水停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如果造成业主损失,物业公司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建议了解清楚服务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点,在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员工管理、物业服务、商事活动,根据合规指引开展业务,满足不同层次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文书需求,掌握并运用法律规则,最大限度减少纠纷,避免损失,快速维权。
注:文中人名为化名,引用案件信息来自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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