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国都健全了社区管理,物业公司作为第三方管理,它的目的不言而喻,一定是奔着利益去的,为了利益,他们削尖脑袋做了不少令居民不满的事,说白了,就是业主的父母,断你电,关你水,停你电梯,让你乖乖交物业费。停车费,广告费,摊位费等等,让物业独占小区收入。
利益面前,物业公司似乎有了黑社会的性质,让业主敢怒不敢言。小区环境脏乱差,公共设施损坏,下水道堵塞,外墙脱落等等,很多问题都难以解决,物业说了算。想成立个业主委员,炒了物业又特别难,不经过许多程序成立不了。有业委会的,想赶物业走,物业公司又种种借口赖着不走。
物业和业主就是狼和羊,业主又恨又怕。这种不对等的关系,成了压制业主的常态,造成有的业主乖乖就范,业主们也很难抱团抗争,该交物业费还是交了,怕受打击,涨物业费也是物业单方面算了算,没有商量的余地。这就是当下大多数物业公司的乱象。这也是近年来要取缔物业管理公司的呼声越来越高的原因。
本来这个外来东西,还没把他理解透彻,就拿来使用了!能不出现问题吗?物业公司是服务,非得让他进行管理业主!他是管理小区的业主的公共财产部分的!不是让他管理人呢!现在的物业公司都是有些背景的人!后台很硬!这样的物业要不要无所谓了!小区管理还是回归业主自制为好!
物业与业主是一对矛盾共同体,物业追逐利益最大化,业主要求服务最大化,要想取得平衡,必须要有人出来管理,谁有这个能力或权力呢?要让双方都认可,基本达到平衡,这就是对社会提出一个要求,社会进步,文明自律推动社会发展也是城市居民,用规矩维护进步的工具就是法律,执行法律的部门就是政府。物业与业主两者之间,业主是个体,是弱者,物业是团队,是强者,若无人去监管,就成为了一个普遍问题。
就算是取消物业公司,必须要有个组织负责小区的管理,那就是社区管理层。
社区管理层是我国国家管理的最基层,就像派出所一样,从感情上真的希望社区直接接管小区物业工作取消物业公司,但是全部压给社区管理担心能不能吃得消,所以我的建议就是如何解决好物业管理的领导和监督的问题。
一是依法管理社区是国家为广大群众服务的中心支柱代表了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是物业资源的组织者,协调者,不能把物业给市场一包了之,依法建立社区管理服务的有效机制,控制好私人物业公司的不良行为,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投诉。
是建立有力的监督机制让侵权贿赂违法违纪行为无处藏身。
是尝试适应不同小区特色的多种物业管理模式,落实党和国家对人民的各类便民政策的落实,让业主有满满的收获感。
这个提议是好的,但是都涉及经费来源问题。一是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劳保福利。二是公共设施养护及修缮。三是水电气日常办公小额公用经费开支。这些费用也都需要户主缴纳。社区服务管理,它的优越性在于管理过程中可以参入民主成分。管理领导机构可以剔除管理利润,减轻业主一定的经济负担。
管理方式应该和现有公司管理没有多大区别。管理质量和效果只能由实践来证明,没有实行之前谁都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