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率部分市人大代表赴福田区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他强调,要以法治思维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最大程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和居住工作环境的舒适度。
深圳是我国物业管理的发源地,并于年颁布我国首部物业管理条例。去年3月,修订后的《条例》正式实施。对这部法规的实施效果进行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昨天下午,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长城二花园、云顶翠峰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福田区人民政府、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以及人大代表、业主代表和物业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据介绍,自《条例》实施以来,福田区新成立小区党支部个,形成了“党建先行、机制保障、多方联动”的物业管理模式,取得较好成效。
骆文智指出,物业管理工作群众 骆文智指出,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凝聚了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心血,是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社会参与的一项重要立法成果。要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依法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完善相关配套文件,为《条例》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推动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真正实现“住有宜居”。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裴蕾,秘书长汤暑葵参加执法检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