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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202

招标人: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年物业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家专业物业公司,承担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的物业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年物业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年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凡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及本其他内容,愿意响应招标、并能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并与之相应的财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非住宅类物业管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10月13日08时00分到年10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且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被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11月0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年11月0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服务地点: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3、服务周期:14个月。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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