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要实现社区的和谐稳定,就必须妥善处理好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近年来,物业纠纷大幅度上升,主要有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或因住房维修基金使用引起的拒缴物业费纠纷、公共区域使用不明引起的占用纠纷等等,表现出“三难”: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表决难);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业主维权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很好地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了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妥善解决了人们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xgyy/5563.html
地址: 联系电话: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