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宁波大量新建小区的交付,以及老旧小区的改造。车位问题已经成为了困扰小区物业管理的一个重大民生问题。
由于,宁波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至今已经有十几年了,已经完全不符合时代的需求。
因此,近日,宁波新版的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将在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将会彻底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
其中,关于小区的车位的问题,新版条例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
好了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一起来看看关于小区车位的相关规定吧!
NO1:车位不能只售不租
开发商不得将车位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如有空余可临时出租,但租赁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NO2:车位不够,可占用小区道路
车位不够用,可以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但不得影响消防通行。
NO3:人防车位最长出租时间
人防车位不得出售,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一年。
如果,人防车位未向业主开放,由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5—20万的罚款。
你们觉得新版物业管理条例会解决车位问题么?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