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能在小区里做经营吗?有人认为不行,认为呢,物业公司就是我们业主雇的管家。业主呢?是老爷,你已经拿了姥爷的工资了,怎么能再拿姥爷的资源转老爷的钱呢?这句话对不对呢?
我觉得这句话呢,也对也不对啊,哪一点是对的呢?就是如果物业公司做经营用的是业主的共有财产,出租的话,比如像电梯的广告收入,净水机、快递柜,商家来摆摊设点的场地收入,这些收入呢,物业公司就不能把钱都揣在自己的兜里哈,因为这些呢,都是通过出租业主的共有资产。会议的除去合理成本以外呢,应该交给全体业主啊,我认为这叫干干净净,这是物业公司做社区经营应该守住的底线。
那为什么我还说他不对呢?首先呢,这种关系的表述他是错的啊,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可不是老爷和管家之间的这种依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契约关系啊。按照合同,履约双方是平等的,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前提下,物业公司完全有权利经营物业服务之外的合法的其他的业务。其次呢,我还要说明一点的是,国家。屡次发文鼓励物业公司要积极开展社区经营,大家可以去查一下年13部委发的文件,年发改委发的文件,年九部委发的文件,这些文件的一个核心思想呢,就是鼓励物业公司要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啊,包括社区养老、家政服务、社区教育等等这些。
要求物业公司加快使用智慧物业平台,把各种的社区服务链接进来,利用自己距离近,响应快,了解用户的特点,可以利用集中采购的形式,链接优质的服务资源,来满足用户的多元化的需求。现在呢,你可以加入我们的数字社区联合体,利用我们给你的赋能规范的服务,干干净净地赚钱,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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