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李毅恒
3月1日起,新修订《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确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是其中一项创新亮点。
那如何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呢?
就在最近,杭州出台了《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3月11日起施行。
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五种情形下应当及时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依法决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并临时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在制度上填补了因业委会缺位造成的业主自我管理空白。
本次《实施办法》由总则、组建情形和人员构成、组建程序、工作职责、运行制度、监督管理、附则等七部分内容组成,进一步细化了实践中物业管理委员会到底怎么组建、如何确定人选、怎样运行等全过程工作要求。
点击阅读原文
来源:杭州住保房管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