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管理的那些事

白癜风养生 http://m.39.net/pf/a_4360222.html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物业难题讨论#

从零开始学做物业经理京东好评率98%无理由退换京东配送官方店旗舰店¥37.7购买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zl/1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