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几位年过半百的市民携带书有“真诚为民,公正神速”锦旗,来到济南市中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调解室。“真的太感谢了!真的没想到拖欠我们的血汗钱法院这么快帮我们追回来了!”“马法官、王老师,感谢你们,我们终于可以踏踏实实过个年了!”大家朴实的话语里饱含着激动和喜悦之情,让现场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深受感染。活动现场,市中区法院为某物业公司员工们发放工资款31万元。
据介绍,该案是山东某物业公司与山东某文化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山东某物业公司负责为山东某文化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但最近四五个月,一向付款及时的山东某文化公司却不断出现拖欠,马上就要过年,拖欠的数额竟达到了40余万元。
这让原本就资金紧张的物业公司甚是吃不消,直接影响到了员工们的工资发放。
提起被拖欠的工资,领款现场的张阿姨很是感慨,“我们的钱可都是一笤帚一笤帚扫出来的,一抹布一抹布擦出来的,太辛苦了!就这点儿钱还全指望着贴补家用,为了这个事儿我们整天念叨,真担心回家过年时拿不到钱啊!”
该案诉至济南市中区法院时距离春节仅有二十多天的时间,考虑到这个案件的处理直接关系到二十多位物业员工能否在春节前领到款,过一个祥和春节,遂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诉前调解结案。
速裁团队马小舒法官接到任务后,立即对案情进行分析,和团队特邀调解员王俊制定调解方案。经过对某文化公司释法析理,其同意春节前支付款项,但认为物业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些服务瑕疵,应该对付款金额进行调整。经过多番调解,双方最终在2月4日下午达成调解协议。
据马小舒法官介绍,作为民商事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在处理该案时采用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不仅快,十几天就解决了,而且采用司法确认的方式,没收当事人一分钱,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外面瑟瑟寒风,调解室却暖意阳阳。正如市中区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尹佐涛所说,“老百姓、农民工的事就是我们法官自己的事。”人民群众的满意始终温暖着我们,激励我们坚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