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李毅恒徐叔竞
小区交付多年,却因种种原因一直无法选举产生业委会,怎么办?小区建筑外立面脱落,业主们要顶“锅盖”出门,却迟迟得不到维修,原因何在?业委会成员满腔热诚,投入时间精力打理小区,为何最后往往心灰意冷集体辞职?业委会的日常运行工作中,业主如何进行监督?……
今天,随着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这些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经常出现的纠纷和难题,也将得到更好的解决方法。
新《条例》共九章九十三条,从进一步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完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运行机制、保障物业管理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等方面作了明确。新《条例》将于年3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公布后,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物业监管处处长张帆进行了政策解读。
“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委会职责
临危受命,功成身退
在新《条例》中,最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