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退出后会出现哪些问题?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一小区突然出现物业管理公司撤离物业的情况,让居民措手不及。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社区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严重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居民当起了志愿者,街道还派出环卫工人提供临时支援。然而,这种临时措施并不是长久之计。社区急需聘请新的物业公司来进行基本的维护工作。
然而,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却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根据相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有2/3以上的业主参与投票,其面积必须占整个社区的2/3以上。由于许多业主无法联系或不愿参与投票,大多数社区缺乏自治已成为严重问题。事实上,据数据显示,中国80%以上的社区没有业主委员会。
物业公司退出后,小区居民之间产生了很大分歧。一些居民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但也有一些居民反对。这导致居民之间发生纠纷,邻里关系紧张。组建行业委员会变得更加困难。
那么这家物业公司为何突然离开呢?根据物业公司的驱逐通知,一个原因是原物业委员会任期已满,另一个原因可能是物业费上涨。按照该小区的物业费标准,其收费相对较低。而且,该社区情况复杂,有拆迁户、公共租赁房、宿舍、商品房等。其中,部分群众没有按时缴纳物业费。可见,这其实是很多老小区的一个缩影:交接时的物业费一旦确定,随着房价上涨,物业公司只能不断削减成本、降低服务水平。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物业质量下降、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服务不断恶化。这种僵局导致了许多大陆社区不可避免的衰落。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提高价格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答案,因为房地产公司不一定会变得更有意识。此外,现实中,除了物业费收入外,不少物业公司还有电梯广告、户外广告等收入来源。因此,收费低并不意味着服务差。问题的根源在于社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作机制问题。
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过香港的经验。香港的房地产以维护良好而闻名。原因之一是物业费非常昂贵,每平方米20至40元不等,相当于北上广深的10倍。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物业管理采用“薪酬制度”。简单来说,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工作量和效果收费。服务的项目越多,业主支付的费用就越高。相比之下,中国内地的物业费普遍采取“包干制”。虽然收费相对较低,但物业公司却存在“收入减少、服务减少”的问题。要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水平,真正解决问题,这种长期存在的合作方式需要改变。我们需要从“承包制”过渡到“薪酬制”,或者让社区有随时更换物业公司的自由。然而,这又回到了问题的根源: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很难做出实质性的改变。
在广州,我见过很多二手房。一旦建筑超过10年,质量就会迅速下降。质量差、物业差成为大多数社区衰落的根本原因。这个问题不仅是老小区的问题,即使是新建的建筑,未来也会面临同样的困境。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最后我想问一个问题:我们能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吗?是否有可能改变目前的财产管理方式?如何让社区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发挥实质性作用?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讨论。物业管理对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我们不能忽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