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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持续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整治

电梯广告费、停车费、公共设施收入……每年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元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到底去哪儿了?这是每个小区业主都关心的问题。针对不少小区公共收益账目不清、去向不明等现象,省、市纪委监委围绕群众“急难愁盼”,今年继续将“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列入“点题整治”项目。而在省、市纪委监委开展点题整治之前,漳州市龙文区就于去年4月率先在全省开展了物业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随后龙文经验得到全市推广,为全省开展专项行动树立“漳州样板”。日前,市城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再次聚焦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开展专项整治,并将龙文经验推广至全市。如今整治成效如何?后期又将如何巩固提升?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快闪公示”“哑巴公示”怎么治?

公示日期不少于30日须以电子信息方式告知

“前几日进电梯时碰到有人维修电梯广告播放设备,随口询问了价格,被告知一个电梯广告位每月需付租金80元。”家住芗城区某商品房小区的郑梓霖估摸一算,自己所住小区电梯超40部,一年下来单广告位租金费用就有数万元。

可这些费用去哪儿了?郑梓霖一脸茫然。在向小区物业管家询问后得知,每季度末该小区物业会将费用明细表公示在各单元楼栋的宣传栏里,公示时间为7天。但是由于该宣传栏位于一楼通道内侧,郑梓霖和业主们进出楼时并不需要经过该侧通道,因此很少有人会留意到宣传栏里的变化。“对业主没有任何提示的‘公示’,能起到监督作用吗?”郑梓霖满腹疑问。

无独有偶,位于市区水仙大街的某小区地面停车位多年以来一直被物业公司对外出租,但因此产生的公共收益业主却从未见过。“此前也有业主找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回复说有公示清单,但大家都表示没看到。”市民许香川无奈地说。

“在实地检查中,确实发现部分小区的物业为了应付检查发出‘快闪公示’或是‘哑巴公示’,公示周期短不说,项目列表也含糊其辞。所以在今年的专项整治中,我们着重加强对公示周期、方式和内容的检查。”芗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深化整治行动不仅要求物业企业在每季度首月的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物业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0日,还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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