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杭州市召开新修改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条例》修改具体情况、杭州市城管局介绍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这意味着新《条例》正式施行。
记者从余杭区城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余杭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示范区”工作目标,稳扎稳打推动垃圾分类提质减量。截至今年7月底,我区共进场处置生活垃圾总量52.32万吨,在常住人口较年底增加12万的情况下,生活垃圾较年同期减少4.35%。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新《条例》执行,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并对《条例》规定和要求进行宣传普及,加深余杭市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发动全体市民自觉守法,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违规第一案将面临最高五千元罚款
15日,位于临平邱山大街的一家知名餐饮企业因垃圾投放不正确,收到了新《条例》实施后的全区首张罚单。据悉,该违规单位将面临最高五千元罚款。
据了解,在前期的检查过程中,该餐饮企业就已因垃圾投放不正确而被责令限期改正。然而,昨天晚上20点,当临平中队执法队员在对辖区内的餐饮店复查过程中发现,这家餐饮企业依然存在着易腐垃圾混入其他垃圾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对店内人员进行现场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并当场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
依据新修改的《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余杭区城管局各中队当天还对辖区内的部分物业、商户进行了抽查,总体情况良好,对少数未能按要求设置垃圾收容器,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要求责令整改。截至8月16日12:00,新《条例》实施以来,余杭区已开出了3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8起。
“餐厨垃圾”更名“易腐垃圾”其他垃圾黄桶逐步替换成灰桶
按照新的分类标准,杭州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分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这样的“四分法”和以前一样,不过此次将原来的“餐厨垃圾”改为“易腐垃圾”。
易腐垃圾是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有机垃圾等。为什么要改名?对此,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易腐垃圾”是从性质角度对垃圾进行命名,更易理解和操作,与后端处置匹配度更高,同时也是与国家标准相统一。“分类的名称直接影响到分类行为,通俗易懂的分类标准能提高老百姓的配合度,增强法规实施效果。”
记者还发现,新《条例》对“其他垃圾”桶的颜色作出调整。根据国家、省最新垃圾分类标准编制情况,今后,“其他垃圾”桶将确定为灰色。“目前,新采购的垃圾桶都是灰色的,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自然淘汰原则,把原来的黄桶逐步全换成灰桶。”该负责人说。
另外,为了有效解决大件垃圾处理难的问题,这次新《条例》对此也作了调整。新《条例》中规定,大件垃圾今后将实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收集、运输的时间和地点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告。
这三种行为需要注意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大
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对以下三种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1、乱丢垃圾、错丢垃圾
新《条例》中规定,个人处以“元以内罚款”,单位将处以“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取消了罚款下限。
2、管理不力
主要针对物业、居委会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处罚。
原来的《条例》:以上元以下,或0元以上00元以下的罚款;新《条例》提高到了元以上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以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3、垃圾混装
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处以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元以上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为了增强相对人守法意识,提高违法成本,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增加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16日是《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为帮助市民更好地认识与理解新《条例》,本报特梳理了一些热点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问:新《条例》发布是不是意味着会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答:此前年实施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就已经有明确的处罚条例了,这次只是加大力度。
其实,今年以来,我区已开展多次垃圾分类专项执法,重点查处物业企业不履职尽责、沿街商家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不按规定投放等行为。截至7月底,我区共处罚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案件起,同比增长%;查处偷倒垃圾类案件件,同比增长46%。
问:今后杭州会像上海那样要求垃圾分得很详细吗?
答:接下来,当然会要求大家进行更准确的分类。不过,大家放心,“你是什么垃圾”的灵魂拷问是不存在的。
比如说,大家最爱的珍珠奶茶,当然是鼓励大家喝完,但是实在喝不完也没事,可以一起扔进其他垃圾中。
再比如,小龙虾不管是虾壳、虾肉、虾黄、虾头,统统都是易腐垃圾,大家千万不要折磨自己。
大家比较关心的骨头类、贝壳类,大的、硬的是其他垃圾;软的、碎的、小的是易腐垃圾。像猪大骨、牛大骨是其他垃圾,鸡骨头、鱼骨(刺)是易腐垃圾;扇贝壳、蛤蜊壳是其他垃圾。
问:新《条例》对大件垃圾也做了调整,规定今后将实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具体如何执行?
答: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开辟一个大件垃圾收集点,居民先将大件垃圾放在收集点。
如果小区不具备开辟收集点的条件,可由相关部门或者公司定时上门收集。比如,我区虎哥回收已覆盖的小区,居民可以通过呼叫“虎哥”上门回收。
问:新《条例》中规定,今后拒不垃圾分类,将记入信用档案,具体怎么理解?
答:新《条例》中关于记入信用档案的描述是:“将违反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依法构成不良信息的,记入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也就是说,必须要被行政处罚才算,而不是当场被抓到就记入信用档案,执行的处罚单位是杭州市城管局。
这项规定和银行征信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问:怎样看待新《条例》中针对个人和企业都有的处罚机制?
答:新《条例》修改了对乱丢垃圾、丢错垃圾的行政处罚: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取消了罚款下限。
其实,处罚的机制原来就有,处罚项目也没有变化,有变化的是在一些罚款金额上,比较突出的是对管理责任人的处罚。
问:在上海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中,有湿垃圾需要破袋再投放,杭州虽然没有干湿垃圾之分,但是在今后的分类中是否也存在破袋这一情况?
答:破袋处理只是一个收集的方式,杭州有些小区也在试点破袋处理,但破袋处理更多的是培养居民习惯。杭州并不会强制执行所有的易腐垃圾都要破袋,但是在有些小区从培养习惯的角度出发,会采取一些投放的方式。
问:新《条例》出来是为了督促居民进一步进行垃圾分类,接下去宣传、执法上会有哪些方式方法上的改变?
答:下一步不能仅仅只靠宣传,宣传和执法要并重进行。
第一是对新《条例》做进一步的研究,根据其中的一些要求,有需要的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第二是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大条例的执法力度;第三是开展社会动员,借条例修订契机,通过《杭州市生活垃圾科普手册》《杭州市生活垃圾操作指南》等做好条例普法的教育。
问:这么多垃圾要分正确,难度真的不小,有什么工具可以让大家使用吗?
答:现在,杭州市城管局和支付宝合作开发的“垃圾分类指南”小程序已经在支付宝上线了,0多种垃圾如何分类都可以在上面搜索。
另外,《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也已正式发布,列出了种常见生活垃圾的正确分类,大家可以对照着去投放。
(原标题《扔垃圾要小心了!余杭开出首张罚单或罚0元!》新闻来源:余杭晨报编辑: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