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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很任性民法典不让业主再认命

今年的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将从年1月1日开始施行。民法典在草案条增加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以停止供电、供水、供暖、供燃气等方式催业主交物业费。长期以来,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大多都是因为交物业费的问题。但是,有些人却不知道业主为什么不交物业费?有时候可能确实会有人耍赖不交物业费,但大部分人都是安分守己的。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给业主停电、停水、停止供暖、供燃气这是很多小区都存在的现象。业主是顾客,物业本来是为业主提供便利,为业主服务的,可有些物业公司却认为他们才是上帝,甚至有些物业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到位,业主的问题不解决,推三阻四,让业主各种的不满意,在种情况下一些业主不愿交物业费也就可以理解了。据说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有一个小区的业主去年就投诉了物业,和物业打起了官司。据了解,那个小区的物业服务确实很差劲,从来就不给业主解决问题,而且以各种收费坑骗业主。知情人表示,物业的人把业主的电表调的比正常电表快好几倍,业主每年都比别人多交很多钱。时间长了,很多业主都对物业有意见,于是所有业主便联合起来与物业对抗。其实,物业与业主双方是相辅相成的,物业公司应该尽力去帮业主解决问题,创造更友好的关系,使小区更温馨和谐。如果物业的服务做到位,让业主心平气顺,他们自然就不会拖欠物业费。物业认为,你住进了这个小区就该归我们物业管,就该交物业费;而业主则认为,物业费就是服务费,你不为我们服务,我们为什么要交物业费呢?而这次民法典所规定的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止供暖、供燃气的方式催业主交物业费。这个规定不仅保卫了业主的权益,使民生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而且物业随意停水、停电、停止供暖、供燃气、以及胡乱向业主收费的现象也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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