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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范围延伸,行业

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从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等方面,对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

在业内看来,《通知》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其中,一大亮点在于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范围的延伸。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物业企业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能力将大幅提升,也将有助于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企业对社区居民的服务水平。

明确物业费催收要求、建立物业企业红黑名单制度

年,物业服务企业正逐步从房地产开发产业链末端独立出来,转变为有着丰富商业内涵的市场主力。在此背景下,《通知》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

据悉,《通知》对于业主大会和业委员进一步明确了细化管理,即由街道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同时针对业委员个别成员可能出现的损害全体业主权益的行为,提出了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一旦出现负面清单情形,将暂停该成员履行职责。

同时,《通知》明确了物业费的催收要求,对于多次催交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除了催交之外,还会探索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这一方案真正落地后,产生的作用将较为深远,物业费的正常缴交是保障物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恶意拖欠本身不但会影响到物业工作开展,更是会对全体业主的利益形成损害。”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长张波称。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通知》对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亦提出了多项要求,如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提升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素质等。

其中,《通知》提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的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对此,张波指出,相比于普通商品住宅,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难度更大,一方面物业费水平相对较低,另一方面还需要协调更多的改造工作,在此背景下,此举具有良好的现实意义。

此外,《通知》还指出,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同时推动在征求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这一点的现实意义十分明显,由于每年有大量交付使用的商品房,不少物业公司在管面积不断增长,相比之下,部分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却没有同步增长,甚至部分物业的管理还存在明显缺陷,针对物业企业的信用管理加上红黑名单制度,有利于通过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结合,形成选优汰劣的行业机制,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张波称。

鼓励物企拓宽经营范围,更多机会在“服联网”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对于物业企业而言,一大亮点在于对物业企业放宽了经营权限,可以认为是物业企业“春天”的到来。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物业企业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能力将大幅提升。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方面,《通知》明确规定,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明确了物业企业经营范围的延伸,主要有养老托幼、社区消费、资产管理三方面的内容。

具体来看,其一,养老托幼领域是这两年住宅项目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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