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漯河日报
《漯河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年8月31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年9月30日批准,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年10月31日全文公布,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市自年开始推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等方面作用显著。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中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亟待解决,诸如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恶意拖欠物业费、私搭乱建、乱停乱放、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业主组织履职不规范、基层党组织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物业管理已成为社会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