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咨询,为何赣州空置了一年以上非商品房第一年物业费没有减免,了解到外地空置了一年以上非商品房第一年物业费都有50%或者70%的减免政策。
网友留言
本人是赣州是本地人但目前长期在外地上班,年五一期间来赣州市区给丈母娘办理交房手续(第一套房)。
为啥赣州市空置了一年以上非商品房第一年物业费没有减免,本人了解到外地空置了一年以上非商品房第一年物业费都有50%或者70%的减免政策,然后赣州没有这样的好政策吗?是否可以参考外地的好政策为人民谋福利,如此也能更好的推进城镇化。
赣州市住建局回复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年起除保障房以外的物业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江西省“未装修入住物业费减半”政策已经废止,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无未入住减免物业费的相关规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晚妹了解到,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是和入住收取的标准相同的,不过,对于不同的地区或房企来说,相关的政策可能会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目前,市发改委联合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发布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参考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从年3月15日开始执行。
《关于发布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参考性收费标准通知》
通知对普通住宅定义、物业服务费构成作了具体说明;
根据基础综合、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秩序维护、清洁服务、绿化养护等服务内容的标准不同,对中心城区(五区)物业服务费制定了五级参考性收费标准;
明确了与物业相关的其它收费标准的参考上限;
重申了明码标价政策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五档收费标准
按照物业服务等级不同,分五档收费标准,分别是:
一级2.2-2.5元/月.㎡
二级1.8-2.2元/月.㎡
三级1.4-1.8元/月.㎡
四级1-1.4元/月.㎡
五级1元/月.㎡以下
物业费预收期限
物业费根据法定产权建筑面积按月计收,经合同约定可以预收,交房时首次预收不应超过12个月,之后预收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销售时,应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工作。
举例来说
你没有入住,物业提供的小区保洁不会因为你没有入住而减少,公共区域的水电工程维修、电梯的损耗、保安的秩序管理、等他们应该做的工作都没有减少,继续在提供服务。所以,物业费不会因为业主没有入住而免掉,人家的服务是一直在提供的。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来源:问政赣州
原标题:《未装修入住!物业费可否减半?官方这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