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酉阳法院“代表委员联络站”驻站县政协委员陈抒憬参与诉前调解,与“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驻院调解员一道,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被告冉某系某小区的业主,从年6月一直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经多次催收,冉某均以下水道堵漏为由拒绝缴纳,该物业公司遂将冉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缴纳拖欠物业费。酉阳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将该案委派给“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并邀请驻站委员陈抒憬参加。
调解一开始,双方各执一词,各抒己见。经沟通了解,被告冉某之所以拖欠物业费,在于其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自家房屋下水道长年堵漏,小区乱搭乱建情况突出,严重影响其居住质量。而原告认为被告未按期缴纳物业费,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工作。找准双方争议所在后,调解员一方面建议物业公司听取业主意见,改进工作不足,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向业主释法明理,积极劝说业主主动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一番沟通下,物业公司表示会积极整改落实,冉某也表示自己愿意补缴部分物业费。但双方当事人对物业费减免金额存在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休,调解再度陷入僵局。见状,调解员和驻站委员适时打断,对原、被告双方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经过调解员和驻站委员耐心细致沟通调解,物业公司和冉某再次心平气和坐下来就进行协商。最终,在驻站委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物业公司和冉某同意各让一步,适当减免部分物管费,被告冉某当场兑现了拖欠的物业费,业主和物业握手言和。
图/文:办公室杨乐晨
信息来源丨酉阳县人民法院
主编
秦学斌
执行主编丨袁宏
审核丨杨正顺
执行编辑丨赵朝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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