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吉林网」
吉林省新出台的《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物业管理模式由行业监管向社会治理转变,赋予街道(乡镇)更多的管理职能,以及执法主体地位。
那么,街道、社区基层工作者,对于《条例》的施行有何看法?赋权基层!如何“接招”?是否已经做好准备来更好地推进物业管理与服务?眼下,也成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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