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
新修訂的《禁止非法提供住宿》已於年4月1日生效,今次的修法也擴大了樓宇的管理實體及人員(例如物業管理公司)的合作義務範圍。想了解詳情,請看看以下的圖文包啦!
來源: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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