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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出租以下办公物业,特发布此公告。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办公物业,位于深圳湾科技生态园西北角,紧邻地铁9号线高新南站。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整个项目用地面积20.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共12栋建筑。园区地下总共有3层,总面积46.8万平方米。

我分公司拟出租的12栋B座第42层及第43层办公物业已进行简装,目前已出租,其中第42层租期至年4月30日,第43层租期至年12月28日,我分公司拟于上述租赁期限届满后进行出租。

表一: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拟出租办公物业清单

公式

该办公物业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办公物业出租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办公物业出租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承租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招租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女士李女士

联系86--

电子邮件:zhaodongpei

coa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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