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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物业自行涨价被投诉部门回复恢复原价

来源:-10-:47民声晋城讯:近日,家住铁道潞泽苑小区的业主通过留言板反映了该小区物业未经与业主协商一致擅自上调物业费,引发业主的不满,纷纷以拒交费的方式以示抗议,对此,物业却以限制供水的方式进行催缴,导致这里的业主苦不堪言。相关部门给予回复,称如要调回原《合同》价,小区业主需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后,自行制定新的物业收费标准。

铁道潞泽苑小区

[业主反映问题]:请求物业费调回原始合同价位

业主反映称,年,潞泽苑小区由一个铁路单位的小区移交给晋城城建物业公司,移交时《合同》约定的物业费是1.0元/㎡.月。然而,年物业在公示栏张贴手写红纸,单方面擅自将物业费上调至1.5元/㎡.月,引发业主的强烈不满,业主多次与其沟通无果,气愤之余撕毁《通知》,采取拒交物业费表示抗议。物业为逼迫业主就范,利用手中掌握的充值水卡的权利,限制业主用水,只给每户充值20元/次水费,给业主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10月12日,业主再次与物业进行沟通,物业负责人张经理表示:“我们小区也可以选择2级3级服务,但物业贴出来涨价《通知》后,并无人反映不该涨价,也无人反映需要几级服务。因此,我也不知道业主里有人反对涨价。公示期已过,涨价就已经定了,是业主自己不懂物业法,相当于默认了4级服务,不能怪别人。”然而,业主称:“涨价《通知》里并未写明公示期,也未写明服务级别与相应的服务标准。”

小区物业责任意识淡漠,存在不作为,对外来人员侵占小区红线内土地问题不予处理,采取放任态度;对业主的需求视而不见;不按规定定期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账目等义务。

业主的诉求:1、将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调回原《合同》约定的1.0元/㎡.月;2、尽快帮助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3、对于物业存在的催缴物业费与水费进行捆绑的行为给予惩罚。

[部门回复]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行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收费标准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责成市住建局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1、基本情况:潞泽苑小区系郑州铁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该小区于年9月27日交付使用,小区内有2栋15层高层住宅,共有户(22户未售,空置房),占地面积㎡,小区绿化面积㎡,小区实施全封闭式管理。潞泽苑小区交付时,原由郑州铁路局下属新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进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物业费标准为1.0元/㎡.月。

2、处理情况:(1)年1月,潞泽苑小区“三供一业”分离时,改为晋城市城建物业总公司入驻,约定的收费标准为1.0元/㎡.月。年1月15日,该公司自行将1.5元/㎡.月的新收费标准公示在该小区的《公告栏》内,公告时间为期15日:即自年1月15日至年1月30日止。在此期间,并无业主提出任何异议。新收费标准逐于年2月正式施行,如要调回原价,业主需要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自行与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新的物业收费标准。

(2)如需成立业主委员会,该小区业主可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自行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收费标准。

市住建局针对此类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注重与小区业主进行沟通协调,耐心解释有关政策法规条例,让业主们弄明白物业收费的相关情况。采取正当方式催缴物业费,切实做好小区的日常服务,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原标题:《[围观]晋城某小区物业被反映!》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民声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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