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条例》已于6月29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这也是杭州近年来首次实施“三审四表决”的法规。
新修订的《条例》包括总则、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和业主组织、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九章九十三条。翻看《条例》,记者发现其中亮点多多。《条例》施行后,对于补齐物业管理服务短板,提升杭州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
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如何划分
相较过去的物业管理工作侧重于行业管理,《条例》明确将物业管理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业主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的工作格局,还规定应当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物业管理活动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等。
在日常生活中,因物业管理信息不公开、管理区域划分不当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本次修订后,《条例》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在相关章节专门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的信息公开义务,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条例》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单独作为一章,明确在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初步设计时,应当合理确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的共用范围。对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的确定问题,《条例》专门作出规定,由所在地的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相关的居民委员会意见后,结合城市管理和物业管理实际需要来确定。
鼓励运用数字赋能物业管理
倡导业主投票采用电子方式
在数字化的大浪潮中,如何运用数字赋能物业管理同样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