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A-2#地块商住用房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人为宁波华亿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期
1、项目 1、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
2、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
3、标书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7.1资格预审合格后缴纳投标保证金。
7.2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整。
7.3方式:
①银行电汇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年4月19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QWQTJY)。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账号:
②银行保函
投标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年4月19日前。
③保险保单
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投保,并截止在年4月19日(含)前办理。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 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在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进宁波杭州湾新区登记备案手续。
2、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3、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华亿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