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东阳市住建局召开全市业主委员会线上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会议,东阳法院民四庭甘震法官应邀参加并就民法典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难点问题进行讲解。
市住建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物业科全体工作人员在市住建局主会场参加培训,各街道乡镇辖区内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乡镇街道分会场参加培训。主会场与分会场通过“共享法庭”进行连线。
甘震法官从业主的界定、专有部分的认定、车位、车库归属等基础概念入手,详细讲解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召集、表决和公告程序,并结合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例进行生动的诠释,最后通过互动环节解答听课人员的提问,进一步厘清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日常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吴主任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
我们热心参与到小区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中,明明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更换物业公司,最后却莫名其妙地成了被告。通过这次培训,我才知道原来业主大会的表决有严格的程序,不能随心所欲,看来以后我们确实要规范起来!
其他参加培训的人员表示,《民法典》施行后,业主大会决议程序发生重大变化。这次培训针对性很强,进一步提高了物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对物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能力,促进业主委员会规范履职,有效助推社会基层治理。
通过此次培训,各乡镇(街道)机关以及普通民众对“共享法庭”的作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切身感受到“共享法庭”在普法宣传、基层治理上的便捷。不少业委会主任表示,以后发生物业纠纷,首先想到找“共享法庭”,通过联系指导法官在诉前化解纠纷。
(供稿:民四庭吕卉卉)
原标题:《东阳法院赴市住建局开展全市业主委员会线上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