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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推出“劳动法+”行业用工政策与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分析系列,将从住建物业、物流、餐饮零售、互联网、生产制造、人力资源服务、文体娱乐、证券金融、医疗卫生与教育等行业视角,对各行业内用工形式、常见劳动纠纷与争议、用工政策差异、管理特性等,与读者共同探讨、剖析、分享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小知识、小经验、小技巧,让的顾问们与HR们术业更专、更精。
“劳动法+医疗医药行业”专栏
医疗医药行业分布广泛,包含医疗服务、药品研发、制造、经销流通等众多环节,产业链覆盖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具有规模庞大、企业类型丰富、用工方式多元、用工合规要求高等特点。在当前社会人口老龄化现象加重,医药医疗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科创板红利不断释放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医疗医药企业在科创板大放异彩,随之而来的是上市审核和信息披露等环节面临着更严格的要求,因此,现阶段医药医疗企业用工合规变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推出的劳动法+医疗医药行业系列文章,主要聚焦医疗医药行业特点,结合司法审判实践及行业发展动向,梳理总结该行业常见的劳动争议类型,以期行业内企业的合规用工提供有益参考。
今天先来和大家聊一聊,医药医疗行业企业的用工特点及常见的诉讼类型。
探讨话题
1.特点一:用工方式多元
2.特点二:人才流动频繁
3.特点三:员工薪酬结构、激励模式多样
4.特点四:劳动人事法律适用特殊
5.医药医疗企业常见劳动争议类型
1.特点一:用工方式多元
医药医疗行业业务分布广泛,不同类型的行业内企业、不同环节的岗位需求不一,用工方式也极具多元化的特征。
如服务提供类的岗位,医疗服务机构的性质不同导致具体用工方式不同。医院为例,包含具备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工、劳务外包工、非全日制用工等多元化用工形式的人员;如研发、制造类的岗位,普遍采取传统用工模式,研发类岗位多采用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制,而生产制造类岗位多以综合工时制为主;再如经销类的岗位,因销售代表与经销商之间粘性不强,因此,此类企业更愿意采取灵活性强、成本更低的用工方式,如委托代理、劳务派遣、业务承揽、劳务外包等。
2.特点二:人才流动频繁
医药医疗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企业的竞争力将更多依赖于专业化人才的竞争,因此行业核心人才在就业选择方面拥有了更大的主动权。近年来医药医疗行业人才队伍,高层人事变动消息频现。医药医疗销售代表也是行业用工高流动性的又一集中体现,业绩至上的经营模式决定了销售代表的低门槛、宽管理,导致销售团队缺乏稳定性;而日益严苛的绩效考核标准也降低了销售代表对于其原本工作岗位的依赖度,频繁寻求新的工作机会。
3.特点三:员工薪酬结构、激励模式多样
医药医疗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高昂的成本投入,对于行业企业员工的绩效表现要求更高。
因此,常采用固定+浮动的薪酬构成。薪资中固定部分占比相对较低,以科研成果转化率、新药注册成功率、销售业绩达成率、年度战略目标实现程度为评价依据的各类浮动部分比例占较高。除此之外,还会通过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方式吸引核心员工,确保医药医疗企业的业绩增长。
4.特点四:劳动人事法律适用特殊
第一,我国医疗机构从性质上主要划分为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不同性质的医疗机构,由不同的劳动人事法律去调整规范其劳动人事管理关系。
非公立医疗机构,其劳动关系原则上由《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规范;
公立医疗机构,属于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比较复杂。其与员工的人事关系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有事业编制,签聘用合同员工。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法》调整;与签订聘用合同的员工,在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即,对于签订聘用合同员工,优先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人事法律法规。
第二,临床医学等专业学生跟岗、顶岗实习不受标准工时制的限制。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不受跟岗、顶岗实习管理中规定的“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的限制。
5.医药医疗企业常见劳动争议类型
(1)劳动关系确认。实践中大量的医药医疗销售代表并未与经销商之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因经销商拖欠业绩奖金、或主张社保待遇损失、领取养老金等,需要进行劳动关系前置性确认,继而引发了大量的销售代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2)劳动关系解除。医院为员工提供规范化培训、进修机会等约定了服务期,当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主张解除劳动合同时违约金的劳动争议。(3)员工浮动薪酬损减。医药医疗行业薪酬结构复杂化,导致员工由于薪酬损减而提起的诉讼也较为普遍。(4)核心技术人员竞业限制。健康领域具有人才素质高、流动性强的特点,为保证企业利益普遍会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导致各类竞业限制争议不断。
作为“中国企业用工管理专家”,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劳动法+方式,结合各类企业用工需求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配置、人力成本管理合规体系的建设与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