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7月1日起,《黄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你的小区会受到哪些影响呢?一起去看看。
出台背景
年,我市颁布《黄山市物业管理办法》,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我市物业管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居民对美好生活期盼不断增强,且新市民进城居住多,城镇化发展较快。这些新变化,都对我市物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我市亟待在《黄山市物业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更加适合我市发展需要的新物业管理法规。
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年立法计划安排,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条例》立法工作领导组,下设起草工作组。
1、年12月和年4月
起草小组赴宣城、武汉和常州三地进行立法考察;
2、年11月及年1月
分别召开了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社居委、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四个层面的座谈会;
3、年5月
完成《条例》初稿并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4、年7月5日
在安徽大学立法研究中心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论证会意见并经合法性审查后形成草案;
5、年8月8日
《条例》草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6、年8月16日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7、年9月18日
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并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核;
8、年10月30日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二审;
9、年11月8日
二审后的修改意见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
10、年11月29日
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11、年12月26日
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2、年3月27日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13、年7月1日
《条例》正式施行。
对象范围
《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多年来我市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以法规形式保障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将物业管理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重点内容
《条例》共四十六条,主要对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具体规定。
创新之举
一.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别明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小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方面具体工作职责,避免推诿扯皮;
二.明确街道(乡镇)应设立物业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物业管理人员;
三.明确加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四.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运用统一规范的网上物管平台等信息化技术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五.建立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制度,有效解决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困难问题;
六.推进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
七.新增部分如禁止高空抛物、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涉及安全隐患方面的内容;
八.明确既有住宅小区改建停车场、充电设施和加装电梯等相关问题,切实解决小区停车场、充电设施无法满足业主需求和老旧小区未安装电梯老人出行难等民生热点问题。
关键词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物业交付后至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的物业管理。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黄山市住建局开发物业科科长李徽革:“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条例》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业主对新条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