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永标)9月17日,郑州市召开《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艳对该《条例》亮点进行了解读。她表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论证、充分调研和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原《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废旧立新,制定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新《条例》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条例(草案)》审议修改过程中,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政府部门、基层单位座谈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征求省直单位意见、在市属主流媒体公布《条例(草案)》修改稿、组织人大代表实地考察等形式,广泛汇集各方智慧,充分吸纳各界意见,形成了高质量的条例草案文本,并获得省市人大常委会顺利通过。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为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条例》在总则部分确立了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同时规定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具体条文中还规定了“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通过社区党组织推荐”等内容,以进一步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和基层治理水平提供法律依据。另外《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在地方立法中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机制预留了空间。
三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条例》聚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