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须出具网签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由开发商(或产权单位)统一到学校办理。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须出具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由开发商(或产权单位)统一到学校办理。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二、户籍问题
1.父母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户籍在城区亲属家落户的,户主即为临时法定监护人,按相关规定接收入学。
2.在社区集体落户的居民,按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持及监护人户口页及相关资料到校办理
三、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
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办公室
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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