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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中心调研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

10月10日,市住房中心主任郑俊带队来到市区部分物管小区慰问物业一线工作人员,并对《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

调研组先后到玉龙湾小区、阳光水岸小区实地查看小区环境,详细了解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条例》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阳光水岸绿城物业姜经理表示,《条例》的出台,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各方关心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做出了相应规定。对于当前物业管理仍存在困难问题,如房开公司的遗留问题引发的借故拖欠物业费纠纷,调研组也给出了指导意见。

郑俊对2家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物业管理工作和每个人息息相关,仍要加强《条例》的执行、学习和宣传,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二是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要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分析总结《条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制订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三是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职能部门的作用,政府引领,舆论引导,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规范业主委员会建设;四是物业企业要牢固树立为业主服务的意识,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标准进行小区物业管理,达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业主心里,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和谐的物业管理环境。

审核:方亮

编辑:周睿徐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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