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部教培(98)第66号文件,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被建设部指定为全国物业经理从业人员岗位(物业经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单位。为尽快执行建设部为贯彻执行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建设部住所房地产业司联合下发的(96)41号文件的“物业经理企业经理、部分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悉数持证上岗”的精力和98建房物字第18号关于全国物业经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经理的通知,依据物业经理法令第33条、第61条之规则,为进一步进步物业经理人员的办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经理的普及与开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应广阔物业经理企业的要求,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决议持续举行全国物业经理从业人员岗位(物业经理企业经理岗位)资格培训班。
物业经理人是从事物业管理的专业人才。从年开始物业经理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物业经理人岗位证书由建设部颁发的证书,这个证书分三个等级,物业企业经理,物业部门经理(经理助理),物业管理员,目前这个证书的是注册物业公司拿资质的必备证书也是物业公司年审,招聘的必备条件,证书的含金量和实用性很高,证书的章以前是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住宅房地产业司公章现在统一盖的是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的公章。
一、证书类型
1、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类;
2、职称证书类。
二、证书作用
1、有效证明个人具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或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资格;
2、有效证明物业服务企业或个人具备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系个人求职、应聘、职场提升,以及企业聘用、提拔的依据;
4、系物业服务企业拓展项目、参加招投标等经营活动的必备证书。
三、证书查询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