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做出具体界定,这是的研究起点。一是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概念做理论界定;二是明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基本特点,明确其发展的特殊性与不同之处;三是阐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重要性,有助于更好的理解和认识科技型小微企业。目前并没有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有明确的界定,但其又属于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兼具两者的特点,应从两者的概念来阐述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涵义。
从字面意思来看,小微企业包括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是关于企业规模的概念,最常见的英文翻译为Smallandmicroenterprises。小微企业这一名词最先被中国经济学家郎咸平提出,他将小微企业划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四种类型。对小微企业而言,国家政策有两个认定标准。一是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规定标准,该文件按照不同行业的特点,依据中小企业的人员数量、收入总额、资产总量等评价指标,把企业划分为中、小、微三种类型。
二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确定能够享受所得税政策的企业类型,按照该条例,小微企业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分别符合应税所得总额、人员总数、资产总量等标准的企业。
年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微型企业做了划分标准,主要是结合行业的特点,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来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依据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额和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的特点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三种类型。
该划分标准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然而,税收中的小微企业概念与上述的小微企业概念略有不同。
年7月11日,基于国内小微企业发展的基本现状,中央出台了《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文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评价标准做了界定。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上限为0万元、企业从业人数上限为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万元,除工业企业之外企业资产总额上限为0万元、企业从业人数上限为80人。
年1月20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出台了《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文件规定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符合上述标准和条件的企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认定上是基于企业一年的平均值来确定的。
科技企业也可以被称为高新技术企业,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首先提出了高新技术企业这一概念,后逐渐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科技型企业主要是指那些具有科技发明或能够在原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活动的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境内注册时间一年以上并具有核心技术成果和和自主知识产权,且长期进行技术研发的企业可以被认定是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科技部在年联合发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定办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做了标准说明,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中,企业内部主要是由科技人员组成的,员工从事的具体工作也与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紧密相关。在市场的导向下,可以自筹资金、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并对科研人员数量、年均收入和资产总额做了具体的要求。
此外也设置了以研发投入指标、科技成果产出指标的综合评价指标。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科技企业的认定主要以科技研发投入与支出为评判标准,这也体现出科技型企业自身的特点。科技型小微企业这一概念是近些年出现的新名词,它兼具小微企业与科技企业的特点,又区别于这两类企业。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还未得到学者们的统一界定,也尚未有通用的认定标准,有部分省份地区做出了尝试。
如浙江省在年推出了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指出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有一定的科技人员,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先进知识或专业技术,以从事高新设计和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小型微型企业。浙江省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也做了比较详细的设定。
一是需在本省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及自负盈亏、产权清晰的经济实体;二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知识或专业技术,包括申请或授权的专利、商标、经认定的其他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基于自主知识产权、先进知识或专有技术获得的产品和服务;
三是具备创新意识,从事研究开发和相关的技术活动的科研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在10%以上;四是企业应有一定的创新研发经费投入,具备持续技术创新研发的能力;五是企业的规模需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对小微企业的要求,企业的划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在内的科技型企业。
在学术界关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涵义,蒋伏心等学者指出科技型小微企业究其实质是在小微企业的基础上,以科学技术作为核心、以技术发明和创造性的应用研究为基本特征、以科技为推进手段发展的新型企业。企业的从业人员以科研人员为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在一些知识、技术密集区的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应在50%以上,直接从事研发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气科技型小微企业是趋于小型化的,其从业人员一般几人、几十人、几百人不等。
这类企业若能被充分的激发出科技创新力,能很快的适应现代化、国际化的赛道,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科研成果诳。刘洛和陈树文认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拥有较多的科研人员,甚至创办者为科研人员,并具有一定知识产权、先进技术和知识,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一类小微企业气郑春美等认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应是由科技人员创办的,以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等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活动的一类企业。
兰飞等指出科技型小微企业应该是创新能力比较强、发展速度比较快的小微企业,具体必须符合四个标准:一是要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从事研发创新活动;二是要有一定比例的科技投入,保证研发创新有经费保障;三是企业要有科技创新成果,有专利技术、软件产权或者科技创新产品等等,形成核心能力;
四是要有通过技术来实现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提供自有、专有服务的科技服务业,能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市场需求。李名梁等认为科技型小微企业主要指的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成长性好、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附加值、产品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对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市场技术创新的活力和氛围有重要的作用气科技型小微企业是以科研人员占比不低于10%为主体,研发强度不低于6%,并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工程等新兴科技行业从事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与销售、技术的服务与咨询等智慧密集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创新型小微企业主要是指科技型小微企业气创新型小微企业比普通的小微企业有着更高的技术要求,往往需要引进大量的设备和技术,资产总额经常超过了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而享受不到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气经济的发展带来行业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不同行业的企业类型及特点也不尽相同,关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界定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虽然世界各国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还没有统一。但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还有许多共同之处,兼备两者的一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