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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

来源:证券时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年上半年,在组织好广州生产任务的同时,公司有序开展全国46个城市45条总体总包和设计总承包线路以及13条咨询线路的设计任务,并积极推进地铁上盖物业开发、有轨电车、市政工程、枢纽综合体、人防等业务,优质的设计与服务获得各方一致好评。

  市场拓展方面,在保证广州本地业务的人力投入、设计质量、计划进度的同时,公司通过持续开拓,确保维持在华南、中南、西部地区设计第一梯队的地位和市场影响力,先后在广州、深圳、武汉、长沙、杭州、济南等11个城市中标新项目。在做优做强轨道交通设计核心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着力于广州市区一级的非轨道交通的业务布局,陆续与相关国企达成关于园区开发、土地开发、节能环保等业务的战略合作意向,为下一步的业务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投资管理方面,为进一步赋能外地业务市场拓展,采用属地化经营模式深度拓展南宁及周边市场业务,公司合资设立了广西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进一步构建核心竞争壁垒;为有效落实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在轨道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公司全资设立了广州科慧能源公司,加快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深度布局轨道交通节能环保新业务,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为落实储能产品在轨道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公司参与设立广州储能集团有限公司,深入布局新型储能产业等新业务领域,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科研创新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获授专利20多项,主编广东省地方标准《广东省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技术标准》获批发布,获得各类奖项及荣誉共多项,其中包括全国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等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稳健经营,坚持高质量发展,实现营业收入12.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6%。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7.93%,主要是经营活动所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近期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所导致的销售回款减少所致,公司已加大催收力度,积极通过各种措施推进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下半年,公司将在巩固轨道交通设计核心业务基础上,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加大在轨道交通上盖开发(TOD)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及整体规划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及地下空间设计业务、节能环保、数字化等业务的市场拓展力度,提高城市轨道交通以外业务占比,实现业务多元化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重点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等具体情况,请阅读公司《年半年度报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地铁设计公告编号:-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年8月21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地铁设计公告编号:-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年8月21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思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地铁设计公告编号:-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年修订)》(证监会公告〔〕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万股,发行价格13.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72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年10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第ZC号”验资报告。

  截至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3,.67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12万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主要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要求,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年11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2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年10月15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8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第ZC1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年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本公司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收益合计.48万元,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年8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地铁设计公告编号:-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截至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年1-6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68,,.83元,占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7.11%。明细如下表:

  注:上表中负数表示冲回。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68,,.83元,减少公司年1-6月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68,,.83元,已计入公司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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