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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本月底前街道和居委会都要建物业管理机

经济导报记者刘勇

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本月底前,济南市所有街道和居委会都要完成设置新的两级物业管理机构,市、区、街道、居委会物业服务的四级管理体制将进一步得到落实;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或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据介绍,目前济南大大小小的社区有好几千,但是真正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到个,不到小区总数的10%。因此,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无法很好地实现,业主们关心的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等问题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目前,济南的物业管理行业行政管理体制是市、区两级,但是物业公司都是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注册成立。“很多的政策都无法及时传达到街办一级,并且无法对物业公司进行有效监督管理。”该局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人员有限,平时市民对物业的投诉等问题量大并且都很着急,人员很难做到第一时间处理解决。

据了解,各街道(乡镇)均将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辖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物业投诉处理机制,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有关矛盾纠纷,及时处理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负责辖区内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社区居(村)委会将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村)委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接受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的预警报告,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或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负责监督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公示和收支情况。

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就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中介或载体。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处理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有关事项;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或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根据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安排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也由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管,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要向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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