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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好事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与

《还真有关系?智慧消防工程师、高级消防工程师是哪里来的证书?》中对于职称对应有很多小伙伴反映还是没有太明白,所以今天就整体详细说清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早在年2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出台了相应的文件(见下图):

3.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国家明确了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打通:落实到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上就是考取了一级消防工程师,可以对应中级职称,并且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国家出台了这份指导意见后紧接着各省市相继出台具体规定(20余省出台了相应政策):

01

北京市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了46项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其中包括了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等18项准入类职业资格。

比如,职业资格中的一级建造师可以对应中级职称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可以对应初级职称也就是助理工程师。

按照这个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认定相应职称,并可以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02

山东省

我省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

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03

宁夏回族自治区

年6月19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明确了57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促进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9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激发人才活力,我区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减少人才重复评价,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无需办理认定手续,无需申请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

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对用人单位可按照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将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按有关规定需经注册登记的职业资格,注册后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04

广西壮族自治区

建立了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05

天津市

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见附件1、2),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化适时动态调整。

二、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且可按相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见附件3)。

三、对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不再换发我市职称证书。符合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

06

山西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07

上海市

上海市在年就出台了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共10项)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中包含注册消防工程师,而不包含一级建造师。

08

江苏省

一、职业资格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情况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一所列27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目录》表二),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09

浙江省

1.在已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工程技术专业,取得的职业资格一般分别对应职称的初、中、高级(具体见附件),此类中初级人才的评价,一般以职业资格为主,高级人才的评价,以职称为主,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负担。

同时,有准入类职业资格要求的工程技术专业,应将取得职业资格并依规执业的经历,作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杜绝评价与使用“两张皮”的现象。

10

福建省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1

湖北省

就我省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三、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仍然有效,对应工程系列质量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12

陕西省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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