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吴彦飞通讯员孙春雨徐斌)人生在世,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是大多数人的期望,于是买房便渐渐被大家提上日程。买什么样的户型,什么样的学区,甚至什么样的物业,都成为了挑选的重要标准……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住进小区。物业作为一种新兴行业走进了大家的生活,并与大家越来越密不可分。物业公司收取一定的服务管理费用,为广大业主提供服务,使业主生活更加便利。这原本应当是正常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但不知何时起,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越来越多,双方甚至站到了法庭的两端。
基本案情
年11月份以来,息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先后收到一批某物业公司诉息县某小区多名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该庭负责人祁昱森在与该物业公司沟通后得知,之后还会有一批相关当事人陆续被起诉。因为是系列案件,为了尽快化解矛盾,祁昱森立即召集庭室员额法官召开专项会议进行研究。据了解,该小区4#、5#、6#号楼于年5月1日后正式交房,业主先后入住,但是部分业主入住后以房屋有质量问题,拒绝缴纳相关物业费用。物业公司通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