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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消防支队开出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今天是《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天。北京市石景山消防救援支队鲁谷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巡查过车中,发现有私自拉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执法人员开出第一张处罚单。

据石景山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下午,石景山消防救援支队鲁谷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石景山长安雅苑小区检查中,发现一底商门前存在私拉电线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当场对车主马某某进行劝阻,责令当场整改,并告知车主如不改正将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车主当场进行了整改。

二十多分钟后,检查人员在返回途中,发现该车主又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对马某某进行了约谈,并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对马某某给予了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李强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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