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6日,粤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发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置地佛山(粤海置地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粤海物业管理订立第二份佛山湾华项目案场(营销中心及样板房)物业服务协议,内容有关粤海物业管理向置地佛山就佛山湾华项目案场(营销中心及样板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期限为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根据协议,由年8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期间粤海物业管理收取的服务费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万元;年1月1日至年7月31日止期间粤海物业管理收取的服务费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万元。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自年7月27日至年12月31日止期间及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止期间第一份佛山湾华项目案场(营销中心及样板房)物业服务协议项下物业管理服务的实际交易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7万元及人民币.8万元。
另据公告,于年5月31日,置地发展(粤海置地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粤海物业管理订立粤海云扬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有关粤海物业管理向置地发展就粤海云扬花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另于年6月13日,广东粤海置地(粤海置地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粤海悦生活订立工业遗存(双年展展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有关粤海悦生活向广东粤海置地就工业遗存(作为双年展展场)于双年展布置准备期间和展览期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