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安康市召开《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先试先行推进会议。
会上宣读了《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草稿修改稿)先试先行工作方案。
01
确定成立全市物业服务与管理先试先行工作领导小组。
02
明确在全市建立以小区为基本单位的《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试行试点。
03中心城市建立7个试点小区
金州国际城小区、仕府大院小区、龙湾水境小区、高新现代城小区、兴华都市花园小区、城投沁园小区、培新社区。
各县(市、区)选择1—2个试点小区
各县(市、区)参照中心城区试点工作方案选择1—2个试点小区,利用三个月(年9月10日—12月10日)的时间,依据《条例》相关内容开展试点工作,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与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形成有效的制度机制和工作经验,为地方立法提供实践基础保障。
工作组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成立试点小区业主组织;
建立业主组织日常运行机制;
建立小区应急处理和矛盾化解机制;
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物业企业和业主党组织共建共治机制;
协助小区选聘社会化服务管理物业企业;
核查落实小区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和物业用房;
建立小区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和停车管理制度;
建立小区公共事务表决制度;
协助处理小区开发建设中的遗留问题;
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突出问题。
市发改委、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汉滨区新城办、培新社区于会上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全力支持《条例》先行先试工作落实推进。
会议表示,将通过开展《条例》试点工作,制定和完善物业服务与管理方面政策,夯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村协管、多方参与、业主自治、制度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通过群策群智自住自治破解物业管理难题不断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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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记者闫文青编辑李程